为配合古镇镇能源升级,顺利推进管道天然气置换工作,日前,市物价局就古镇镇天然气置换燃气具改造收费标准向中山公用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了批复。其中,居民用户天然气置换燃气具改造收费由中山公用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燃气具改造零件费用则按照需要改造燃气具的类型、品牌制定。燃气热水器按不同品牌分别为40元/台、70元/台、98元/台三个标准,燃气炉具按不同品牌分别为35元/台、48元/台、72元/台三个标准。
批复提出,对中山低收入群体,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烈属、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指无亲人、无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的常住人口家庭用户的燃气具改造零件费用由中山公用燃气有限公司给予免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