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现我国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和促进国内外建筑节能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节能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举办“第九届中国(厦门)国际建筑节能博览会”。
【展会主题】
促进节能减排,引领低碳生活
【展会时间、地点】
2012年5月18日—20日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规模】
10000平方米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厦门华览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
厦门市科技局
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经发局
厦门市外资局
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厦门市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协会
厦门市建筑装饰协会
厦门市勘察设计协会
厦门市土木协会
厦门市建筑业协会
台湾相关机构
【展示内容】
(一)中心展区
展示厦门低碳生态城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生态城建设的规划理念、指标体系和低碳节能技术。
(二)低碳示范项目展区
展示国内外低碳生态城示范项目规划情况、我市低碳生态城区内应用先进低碳节能技术、新产品的示范工程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等;
(三)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展区
按专业分为八大展区
1、可再生能源展区:太阳能产品与应用、风能设备、绿色生物能产品地热能等新能源产品技术;
2、绿色照明与节能光电展区:LED照明、新型节能照明、节能灯具、节能光源、节电控制技术等;
3、门窗钢构展区:节能门窗幕墙、建筑遮阳、节能玻璃、钢结构等;
4、建筑空调展区:空气源热泵、空调制冷节能技术、新型通风系统、中央空调等;
5、建筑节水展区:建筑与市政给排水管材管件、新型节水器具及设备、中水回用技术、景观用水循环利用技术、雨水回用技术、节水管理技术等;
6、新型墙体材料展区:自保温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及其它保温隔热材料;
7、隔热与防水材料展区:隔热膜、隔热涂料、内外墙涂料、各类瓦材、屋面绿化、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等;
8、绿色科技展区:展示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设计院的前沿设计理念、设计成果,拓展节能减排工作思路,推广科研院所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新技术和示范项目;
【同期展示】
厦门成品房设计•装修•部品展、公共安全技术与产品展、城市规划建设成就展、海峡西岸(厦门)生态地产展
【主要活动】
1、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国际论坛;
2、海峡两岸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论坛;
3、开发商采购咨询现场对接会;
4、节能企业推荐品牌等评选表彰活动;
5、建筑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
6、最新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现场体验活动;
7、2012厦门低碳文化节
【展位费标准】
国内参展企业:5800元/标准展;光地:580元/㎡(36㎡起租)。
境外参展企业:1200美元/标准展;光地:120美元/㎡(36㎡起租)。
【广告招商】
项目 | 位置/总数 |
单位 |
价格(RMB:元) |
大会会刊 | 封二 | 页 | 15000 |
封三 | 页 | 12000 | |
彩色跨版 | 页 | 10000 | |
彩色内插页 | 页 | 6000 | |
专业客商请柬广告 | 5000 | 张 | 5000 |
大会证件 | 1000 | 张 | 3000 |
展馆户外广告 | 充气拱门 | 个 | 5000 |
【参展程序】
(1)向组委会索取《参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展位申请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组委会将出具《参展确认书》。
(2)参展企业收到《参展确认书》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全额或50%汇至组委会,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参展费余款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付清。如在规定日期内未付清展位费,组委会有权将此展位另作他用。
(3)参展商已认购的展位,不得自行转租与合租,如有违反,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